顺德区乐从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 2018年6月 13 日至2018 年6月 15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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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及编号 |
质量 |
工期 |
第一候选人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南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25147373.39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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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过程及结果:(附件1)。
2. 中标候选人业绩、人员等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
3、废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 0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本工程没有废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尚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 联系电话:0757-26616886
招标代理: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乐善南路3号3楼 联系电话:0757-26380891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0757-22836701、0757-2283672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尚润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日 期:2018 年6月 12日
注:
1.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招标人申请查询。
2.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意见(异议书按参考格式)。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招标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投诉书按参考格式),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