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排污权交易方式公告 | ||||||
根据 PW2018(SZ)GK0005 排污权交易项目的意向受让登记情况,按照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的规则与流程(试行)》的相关规定,确定项目各排污指标的交易方式,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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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 | ||||||
(一)下列排污指标采取网上竞价方式 | ||||||
交易标的名称 | 交易标的起始价
(元/吨) | 交易数量
(吨) | 网上竞价开始时间 | |||
氨氮 | 20000.00 | 1.68 | 2018年6月29日 15:00 | |||
(二)网上竞价于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系统( www.hbcxghbl.com )进行。意向受让方应凭有效CA数字证书登陆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 (三)意向受让方未有有效CA数字证书的,应在参加网上竞价前,凭有效证件资料到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业务受理点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及地址详见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系统上的《CA证书申请指南》),并在首次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系统时根据提示进行注册绑定。 (四)网上竞价流程详见《排污权交易的规则与流程(试行)》,意向受让方应当详细阅读、熟知和严格遵守《排污权交易的规则与流程(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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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交易 | ||||||
(一)下列排污指标采取协商交易方式 | ||||||
交易标的名称 | 出/转让方 | 受让方 | ||||
化学需氧量 |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 广东甘竹罐头有限公司二厂区 | ||||
(二)请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在收到《佛山市排污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佛山市排污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价款的支付,并把交易合同原件、价款支付凭证提交到我中心排污权业务统一受理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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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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