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21线三水区基塘互通立交匝道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G321线三水区基塘互通立交匝道改建工程 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函[2017]9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公路管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国道G321(K40+319.755~K42+472)路段。
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国道G321(K40+319.755~K42+472),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基塘立交为三级立交匝道,采用一般互通式立交,设计速度40-50km/h。起点位于G321与S269共线路段三茂铁路引桥段,改建起点桩号K40+319.755,终点位于G321与S263共线路段,位于S527平交口附近,路基左侧改建终点K42+381,右侧终点K42+472。路线总长2.263km,主路路基宽30.5m,采用沥青路面形式。改建二座大桥及一座中桥,桥宽23.5~43.39m,全长1094 m。详见招标人提供施工图为准。
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完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时间以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4) 本招标工程共 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8856032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检测、包风险因素等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
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接收工程及进行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等环保措施。
8)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招标人每月计量并支付每月完成的合格工程价款的85%(不含变更工程);
(2)交工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经发包人确认的结算工程价款的93%;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档案资料归整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竣工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支付至工程结算的100%。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A路基桥涵工程类 |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详见附件1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详见附件2 |
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主要人员要求如下:
(1.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年龄不超过60周岁。
(1.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11至2018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1.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1.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2.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11至2018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11至2018年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公布的2016年度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的信用等级评为D级企业。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4.6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hbcxghbl.com/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4.2 报名时间: 2018 年 5 月 15 日 15 时 30 分起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15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4 招标文件一经在365滚球网站官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 2018 年 6 月 4 日 17 时 0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
6.1.2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365滚球网站官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365滚球网站官网发布的为准。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365滚球网站官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365滚球网站官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公路管养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层 |
邮编:528100 |
邮 编:528100 |
联系人:曾先生 |
联 系 人:丁小姐 |
电话: |
电 话:15015885352 |
传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913980550@qq.com |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件3:投标人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
附件4:评标办法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立交改建长度一览表
序号 |
路段名称 |
改建起讫桩号 |
长度(km) |
备注 |
|
1 |
G321与S269共线路段 |
K40+319.755~K41+139.880 |
0.820 |
1.862 |
G321主路 |
2 |
G321与S263共线路段 |
K41+700~K42+465 |
0.765 |
||
3 |
基塘立交Y1匝道 |
Y1K40+763.744~Y1K40+972.677 |
0.209 |
2.263 |
主流方向 |
4 |
基塘立交Y2匝道 |
Y2K40+576.275~Y2K41+855.577 |
1.279 |
||
5 |
基塘立交Y3匝道 |
Y3K41+855.577~Y3K42+077.509 |
0.222 |
||
6 |
基塘立交Z1匝道 |
Z1K41+138.899~Z1K41+357.511 |
0.218 |
||
7 |
基塘立交Z3匝道 |
Z3+K41+470.191~Z3K41+804.690 |
0.335 |
||
8 |
基塘立交B匝道 |
BK0+125.000~BK0+442.443 |
0.317 |
0.77 |
次流方向匝道 |
9 |
基塘立交C匝道 |
CK0+116.333~CK0+432.896 |
0.316 |
||
10 |
基塘立交G匝道 |
GK0+126.317~GK0+264.311 |
0.137 |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4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二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安全生产资格: 申请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6、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未被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公布的2016年度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的信用等级评为D级企业。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1 |
1、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 11 月至2018年 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1 |
1.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 11至2018年 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
1.相关专业:本招标文件中措辞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是指:与公路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工程等专业,以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专职安全人员 |
2 |
1、须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 11 月至2018年 4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
附件3:
投标人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
(招标人):
我公司在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的评级如下表所示:
广东省公路水运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最新评级 |
|
佛山市公路水运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最新评级 |
|
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5〕359 号)的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 |
|
我公司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
|
□我单位未派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 □我单位派出了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注: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在□内打√确认。 |
我公司填报的该表,仅代表我公司对于相关文件的理解。如出现填报错误,愿意接受招标人在开标时的纠正。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备注:本表由投标人按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由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外向招标代理递交。
第三章 评标办法(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形式与响应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诚信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报; b.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c.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d.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e. 投标文件内容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未出现与投标报价有关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的有关规定。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原则(包括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等)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的形式与响应评审: (1)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内容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 (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报价文字报价一致; (4)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 (5)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 |
详细评审 标准 |
报价平均值 |
通过第二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不足5家的则全部参与平均),即为报价平均值(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到第二位小数)。 |
定标标准值的确定 |
下浮系数确定方式: 下浮系数统一于开标时采用摇珠方式确定。采用连续编号的1号珠~21号珠分别代表95%~100%中以0.25%递增的21个系数(编号代表值见附表1),由招标人代表分三次摇出3个下浮系数后取算术平均值(已摇出的号球不再放回摇珠机),即为下浮系数。 定标标准值确定方式: 招标人控制价乘以下浮系数所得值和报价平均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定标标准值。 注1:所有计算值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到第二位小数。 注2:除计算错误外,报价平均值、定标标准值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
有效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低于且第二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排完负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再排等于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再排正接近定标标准值的投标人。 |
||
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投标报价且同为中标候选人时,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随机抽取办法: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及监督单位的共同监督下,按交易员指纹签到顺序号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编号,将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的号码球放进摇珠机,按率先抽中为先的原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进行中标候选人排序。 |
附表1:
编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代表值 |
95% |
95.25% |
95.5% |
95.75% |
96% |
96.25% |
96.5% |
编号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代表值 |
96.75% |
97% |
97.25% |
97.5% |
97.75% |
98% |
98.25% |
编号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代表值 |
98.5% |
98.75% |
99% |
99.25% |
99.5% |
99.75% |
100% |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1. 评标办法与评审工作程序
1.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且同为中标候选人时,招标人将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随机抽取办法: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及监督单位的共同监督及见证下,按投标交易员的指纹签到顺序为投标人的对应号码球编号,将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投标人的号码球放进摇珠机,按率先抽中为先的原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号码球对应的投标人进行中标候选人排序。
1.2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1)初步评审: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然后再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计算定标标准值;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补正(如有);
(4)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报价平均值和定标标准值计算
报价平均值和定标标准值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入围投标人全部通过初步评审的,不需递补候补入围投标人;若有入围投标人被否决的,则按递补顺序依次递补相应家数的候补入围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并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入围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环节。
3.1初步评审
3.1第一信封的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第二信封的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第二个信封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1款规定的规定计算报价平均值和定标标准值,并按第2.2.2款规定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5 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第2.2.2款规定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