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0线三水大布沙至芦苞大桥段(原S269K30+900~K39+200)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国道G240线三水大布沙至芦苞大桥段(原S269K30+900~K39+200)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规〔2018〕161号文批准开展工作,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燃油税返还及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道G240线三水大布沙至芦苞大桥段(原S269K30+900~K39+200)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和芦苞镇,起点位于三水区大塘镇大布沙路口,终点位于芦苞大桥北岸。路线自北向南,经大塘镇城区、蓼塘岗、肇花高速、芦苞镇城区,全长 8.300km。
工程在现有公路基础上进行路面改造,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K30+900~K32+900路段路基宽31.5米,K32+900~K39+200路段路基宽34.5米,双向八车道,下一阶段横断面布置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确定。
原则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方案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确定。路面方案应综合利用原有路面结构,采用循环再生利用等工程措施,环保、经济、合理地确定路面改造设计方案。同时,综合考虑与桥梁高程衔接、方便沿线群众出行等问题,科学确定路面设计高程。
沿线需利用的桥梁、构造物应作必要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综合确定利用、加固或拆除重建方案。进一步完善全线排水及沿线设施。
本工程总投资为5977.6019万元,建安工程费估算约为5154.0763万元。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2.87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完成国道G240线三水大布沙至芦苞大桥段(原S269K30+900~K39+200)路面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工程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招标(设备材料采购)配合(咨询)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配套完成施工图审查(如需要),竣工图、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责任。
2.3 勘察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及设计工作,并将勘察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送至招标人进行确认;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1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1.1资质等级: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点和第2)点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或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另一方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4.2.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3.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3.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4.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4.4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5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
4.4.6在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最新年度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的。
(注: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佛交〔2015〕359 号)的规定:(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初次进入我市级行政区域时,其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⒈有广东省综合评价结果的,按照广东省综合评价结果认定;⒉若其在全省无综合评价结果,且从未参加佛山市信用评价的,按 B 级认定;⒊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工商税务部门等)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且在处罚期内,并符合本办法附件 1 评定标准中“直接定为 D 级”条件的,按 D 级认定。(二)若在我市有公路工程在建项目,且属于评价范围内的从业单位,如不参加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直接定为 C 级。(三)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
4.4.7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BM/)中登记(联合体投标的,仅设计单位提供)。
4.4.8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4.9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10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6根据《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建立佛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8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等规定,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文件中资料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资料的一致性;投标文件所附资料需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资料一致;若出现不一致现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及信用等级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hbcxghbl.com/,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18年 7 月 2 日 8 时 30 分起至2018年 7 月 6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365滚球网站官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2 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7 月 19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8 年 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即出席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公路局 |
招标代理: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梁工 |
地 址:佛山市南海桂城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708室 |
电 话:0757-87786217 |
联 系 人:陈先生 |
|
电 话:0757-81275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