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MJ2018046
杨和镇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经济促进局办公室以和经济〔20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农林渔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设立高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杨和镇76条革命老区自然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杨和镇革命老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约76条革命老区自然村进行:
(1)党支部宣传及活动阵地建设;
(2)村道巷道硬底化;
(3)入村口标识;
(4)房屋外立面提升;
(5)绿化小公园+休闲运动小广场(篮球场);
(6)三清三拆;
(7)乡村绿化美化提升;
(8)垃圾收集点优化;
(9)标准化公厕;
(10)路灯建设提升;
(11)完善提升安全优质供水工程(含自然村饮用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提升,以及饮用水水源净水设备建设)。
具体根据各自然村实际情况,完成上述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工程建设投资约8000万元(每条村约100万元的工程建设投资额),工程设计费用以最高上限价为每条自然村52903.97元,共涉及我镇76条革命老区自然村,总价最高上限价为4020701.72元进行公开招投标。
2.3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起至被分配设计任务的所有革命老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为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5条自然村的设计及预算编制,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共31条自然村的设计及预算编制,2019-2020年设计计划根据2018年建设完成情况另行安排。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主要对杨和镇革命老区建设工程项目所有建设内容进行工程设计,具体包括方案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修正)、提供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报审报建的相关设计资料、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配合施工方现场作业等)、后期咨询服务、参与跟进工程全过程建设管理、竣工图及相关配合等服务。如设计过程中需要测量,由中标人负责,费用不再另行支付。上述设计承包范围及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如招标人未另行发出书面通知,则以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以最高上限价为每条自然村52903.97元,共涉及我镇76条革命老区自然村,总价最高上限价为4020701.72元进行公开招投标。
2.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6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01月至2018年0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出具成立之日至开具之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如成立不足三年的,应出具成立之日至开具之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365滚球网站官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hbcxghbl.com/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5.2 报名时间: 2018 年7 月 2 日 9 时 00 分起至 2018 年7月6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8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8 年 7 月 18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365滚球网站官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农林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
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富路803号丽日名都9座01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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