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洲水道(陈村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陈北桥至华阳桥段)

2018年05月31日
1.招标条件
潭洲水道(陈村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陈北桥至华阳桥段) 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潭洲水道(陈村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陈北桥至华阳桥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潭洲水道(陈村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陈北桥至华阳桥段)。
2.2项目建设地址: 顺德区陈村镇    。
2.3 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37318平方米,其中园建面积为4447.5平方米,绿化面积为132861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潭洲水道(陈村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陈北桥至华阳桥段),本工程主要三个部分:园建部分、绿化部分以及安装部分。园建部分主要为园路铺装、绿道铺装,石坐凳,标识系统等。绿化部分主要为绿地整理,栽植绿化植物,迁移原有乔木,管理养护原有乔木等。安装部分给排水管敷设,管线敷设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6 招标控制价:¥16552051.64元(壹仟陆佰伍拾伍万贰仟零伍拾壹元陆角肆分)。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和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的企业。
3.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2.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且均须符合本条第3.1款规定的法人资格。
3.2.2.2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也称联合投标协议书,下同),该协议书须确明牵头人(牵头人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作的成员单位担任),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履行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须明确分工及责任,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2.2.3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确定,对分工约定由不同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则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该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应专业资质等级。
3.2.2.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有权予以拒绝。
3.2.2.5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授权,联合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签署并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各成员单位按要求签字盖章以外,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由投标人签字的地方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牵头人的公章即可。
3.2.2.6联合体投标人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办理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申请手续。
3.2.2.7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条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企业]
3.4投标人已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验证。(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5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5.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建筑业企业/园林绿化企业),在投标截止日当天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联合体投标人的各成员应分别符合本项相关要求。
注:投标人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可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的信用等级(或综合诚信排名)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但最终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相关系统核查的结论为准。
3.5.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人派出)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未被锁定。(注: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进行核查,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的结论为准。)
3.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6.5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一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 2017年 5月至2018年4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同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同期进行的多个招标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招标项目(包括本招标项目在内)的投标均中标(或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招标人只能按照本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其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发出的原则来确定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如果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其他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先于本招标项目发出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即: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定标前,及时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7 投标诚信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依照顺府办发〔2016〕94号文及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4.3现场告知性资格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4招标人现场登记审查投标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保证金等,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进行核对(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社保证明除外)等】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资料不相符,招标人对该相关资料不予认定,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jy.fsggzy.cn:3480/TPbidder/LoginFrameAll/Login.html;可通过本公告网页下方的“网上报名”链接进入)办结网上报名手续。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365滚球网站官网”网站“工程业务”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查看公告附件资料”(在“报名的工程”栏目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3 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30000.00元(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牵头人递交)。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9: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清单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 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下午3:30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招标人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不含随机定标会议当天)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或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一致,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请各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365滚球网站官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招标人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审查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审查依据(社保证明、诚信信息、进粤登记信息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库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信息库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                    地  址:顺德区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铺 
邮    编: 528300                             邮  编:       528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 刘工、何工       
电    话: 0757-23832213                      电    话:   0757-28090670        
传    真: 0757-23832213                      传    真:  0757-28090670       
电子邮件: 370959850@qq.com                   电子邮件:  2089984903@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3、0757-22836701、0757-22836721
                                                                                     
                                                        2018年 5 月 31 日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57-83993168    备案序号:粤ICP备110202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