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与企业信用挂钩 7月起实施

2018年06月15日

  中国江苏网6月13日讯 昨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加强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工程招投标联动管理的意见》正式发布。从7月1日起,我市将把企业信用纳入评标范围,有效遏制围标、串标、恶意低价抢标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业招投标市场秩序。

  “将建筑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应用到招投标过程中,意味着,对企业来说,要想中标,必须在日常建设、施工中更注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表现如何,都将通过每月进行的信用考核,影响企业信用分值,进而影响投标结果。今后,企业的信用考核分不高,就很难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中中标。让企业真正意识到,今天的施工现场决定明天的招标市场。”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多年来,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采用的都是经济和技术“二元”评标法,考量的是企业的投标价格和施工技术。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二元”评标法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如有的投标企业为提高中标概率,联合相关企业或借资质围标、串标;有的企业恶意低价抢标,施工时却偷工减料;有的甚至为了利润最大化,中标后,不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方案施工,项目经理不到岗,忽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管理,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也时有发生,产生了不良影响。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我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时,必须采用信用、经济、技术“三合一”或信用、经济“二合一”评标法。“采用信用标后,将倒逼我市建筑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现场施工和管理,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力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发展。

  据介绍,我市的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涵盖了建设行业各类企业,我市对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施工、物业、房地产中介等企业均将进行信用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不仅在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应用,还要应用到行业管理中。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已实现权力下放,实行了属地管理。为推动建设行业诚信体系与工程招投标联动管理,下阶段,市住建局将完善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管系统平台,实现全市行政区域内招投标监管信息的互通互联与信息共享。同时,各级公共资源中心将实行投标保证金网上集中代收代退,有效防止投标人信息外泄和人为干预,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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