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排污权交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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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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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PW2017(SZ)GK0002排污权交易项目的意向受让登记情况,按照佛山市《排污权交易的规则与流程(试行)》的相关规定,确定项目交易方式为协商交易,交易标的为氮氧化物排污权,出/转让方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受让方为佛山市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 请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在收到《佛山市排污权交易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佛山市排污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价款的支付,并把交易合同原件、价款支付凭证提交到我中心排污权业务统一受理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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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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