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排污权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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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PW2017(SZ)DX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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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标的权属人(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定向出让下列排污权指标,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排污权指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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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交易标的编号 | 交易标的价格(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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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PW2017(SZ)DX001101 | 15000.00 |
氨氮 | PW2017(SZ)DX001102 | 20000.00 |
二氧化硫 | PW2017(SZ)DX001103 | 8000.00 |
氮氧化物 | PW2017(SZ)DX001104 | 9000.00 |
公告期 | 2017年10月1日至 2017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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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登记时限 | 2017年12月26日 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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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主体的资格条件
| 经环保部门审查符合政府储备定向出让条件,且审查意见处于有效期内的南海区排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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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向受让登记流程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上述受让登记时限内,办理排污权受让登记。 (二)现场办理排污权受让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排污权受让登记书》(原件) 2.环保部门审核通过《佛山市排污权受让申请表》(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佛山市排污权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采用A4纸,意向受让方签名、盖章,多页须页签或盖骑缝章,复印件须带备原件核对。请携带上述资料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排污权业务统一受理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二楼)。 (三)采用网上办理的,全部资料请按A4纸大小、PDF格式、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发送至fspwq@foshanepb.gov.cn。 三、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83969096(统一受理点)、0757-82368702(业务部门)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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