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印发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2017年09月01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市房地产业协会: 

  为指导和规范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物业管理市场正常秩序,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并通过市法制局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将该文件转发给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将该文件转发给各镇(街道)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区行业协会、各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市房地产业协会将该文件转发给会员企业。 

  附件:1.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 

        2.《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823         

          

抄送:市直有关单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2017823日印发 

附件1: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doc

附件2:《佛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doc 

主办单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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