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2018(SD)XG0006关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横五路以北、陈村大道以东地块挂牌出让的变更公告

2018年05月03日

接委托单位的通知,现我中心对于201844日公告挂牌出让的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横五路以北、陈村大道以东地块作出如下变更和补充: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变更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与本次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被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认定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人;

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增加本地块建设开发要求如下:

)竞得人须引入符合以下要求的企业,联合开发本宗地:

1.竞得人须引进至少1家具有地铁线网建设管理及运营经验(地铁线网是指三条或以上地铁线路)的企业,联合开发本宗地。竞得人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其与该企业联合开发本宗地的协议书,且该企业须参与本宗地建设管理,协议约定连续合作期不少于6年。如竞得人属于符合本款规定的具有地铁线网建设管理及运营经验的企业,则无需提供上述协议书,但需向佛山市顺德区地铁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

    2.竞得人须引进至少1家具有地铁上盖物业[指位于地铁站(场)主体结构上方,且结构相连的物业]开发经验的企业,联合开发本宗地。竞得人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其与该企业联合开发本宗地的协议书。如竞得人属于符合本款规定的具有地铁上盖物业开发经验的企业,则无需提供上述协议书,但需向佛山市顺德区地铁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认。

竞得人须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佛山市顺德区地铁有限公司,经审核通过后国土部门方予受理该地块的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竞得人须按《顺德区陈村镇横五路以北、陈村大道以东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附加条件协议书》要求在签订该附加条件协议书之日起7日内向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土地储备发展中心递交由中国境内注册的支行及以上商业银行出具的30,000,000元建设履约担保函(格式详见附加条件协议书)

三、本地块由于上述条款的变更,因此顺延公告时间为:201853日至2018524,挂牌时间为:2018525日至201864日上午10时正止。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64日上午9时我中心将于201864日上午9时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议,在现场为申请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接受报价。

一切以新的TD2018(SD)XG0006号挂牌文件及其附件为准。请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可进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dggzy.cn/)下载TD2018(SD)XG0006号挂牌文件,并按该文件的规定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3日

主办单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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