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评估审计业务流程图(非公开招标)
二、操作指南及步骤
第一阶段:业务受理及发布公告
1.1委托人持已审批的《佛山市属国资系统委托选聘中介机构申请表》以及《企业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请办理聘请中介业务。
1.2交易中心受理委托人的委托,于5天内将项目的相关信息在佛山市国资委、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佛山市注册会计(评估)师协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
第二阶段:报名申请
2.1摇珠当天,在约定的时间内,已纳入中介机构库的中介机构可以在交易中心现场,向交易中心提交《报名承诺函》,作为书面报名申请的依据。
第三阶段:摇珠并发布选聘结果
3.1交易中心按照公告的时间和相关规定,对所有符合报名申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摇珠选聘。
3.2报名情况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将作出对应处理:
(1)报名申请的中介机构为2家及以上,则采用公开摇珠方式选定聘用的中介机构;
(2)报名申请的中介机构只有1家的,即确定为本次的中选中介机构;
(3)无中介机构报名的,委托方可以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重新公开选聘手续。
3.3在中介机构代表、委托方、市国资委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通过两次摇珠的方式确定中选、备选中介机构:其中第一次摇珠确定中选中介机构的号码,第二次摇珠确定备选中介机构的号码。
3.4如中选中介机构放弃中选业务则由备选中介机构承接;如备选中介亦放弃中选业务,只要参与报名的中介机构不少于三家,则由交易中心按照既定程序,现场重新进行摇珠。
3.5摇珠选聘的具体做法如下:
假设参与摇珠的中介机构共有N家,按照摇珠选聘会当天向交易中心申请报名的先后顺序,从1到N依次分配给每个参与的中介机构一个摇珠号。再将1至N号球放入摇珠机中,由工作人员进行两次摇珠,第一次摇珠确定中选中介机构的号码,第二次摇珠确定备选中介机构的号码。两次摇珠完成以后,现场确认中选中介机构的中选资格。
3.6交易中心将摇珠结果在佛山市国资委、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佛山市注册会计(评估)师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间如出现质疑投诉的情况,则由交易中心将相关情况报佛山市国资委进行处理。
3.7在公示期内若无任何异议,交易中心将向委托人出具缴费通知书,委托人凭缴费通知书办理相关缴费手续。
3.8委托人凭服务费发票向交易中心领取结果通知书,交易中心统一发布选聘结果公告。
注:相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