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将投标单位提出的投标疑问澄清如下:
1、自备电房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第3条高压成套配电柜,项目特征中有G02柜,第4条高压成套配电柜项目特征中也有G02柜,重复了。对应设计图纸,第3条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中G02柜是否应为G10柜?
答:是,同意。
2、自备电房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第13条与第14条项目名称与项目特征描述完全一样均为送配电装置系统(1.母线、避雷器、电容器、接地装置调试母线系统 (10kV以下)),对应设计图纸,第13条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应为母线系统 (1kV以下)?
答:是,同意。
3、招标文件中未详细说明本工程的结算方式,只有招标文件第24页4.3有提到价格为固定不变价,请问是否指本工程总价包干,结算价按合同价不变。
答:因投标报价控制金额上限包括设计费和暂列金额,故在结算时除非设计变更,合同价扣除设计费和暂列金额后的其余部分不变;设计费按实调整,由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支付的设计费后向设计单位支付;暂列金额为由采购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只有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实际发生后,才能成为中标人的应得金额,纳入合同结算价款中,扣除实际发生金额后的暂列金额余额仍属于采购单位所有。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