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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8年05月28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全市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TC2018(SZ)XS0001)竞争性磋商公告,因保证金信息录入有误,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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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更正涉及 内容 |
页码及条款号 |
原文件描述 |
更正后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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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 |
P32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第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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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需要交纳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7000元。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支付时间:须在 前到帐。 其他说明:转账单应注明项目编号“TC2018(SZ)XS00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银行回单原件或网上银行的电子回单以备查。 |
本项目需要交纳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27000元。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支付时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或采购邀请函。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的名义汇入,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代为缴交。 其他说明:转账单应注明项目编号“TC2018(SZ)XS00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银行回单原件或网上银行的电子回单以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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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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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第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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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一: 户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22459522939 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 |
1.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详见投标报名回执。 2.磋商保证金须按规定时间、金额和要求提交。 3. 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的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即“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回执”上的内容,该账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供应商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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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二: 账户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2013020819100022335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明珠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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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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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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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联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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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委员会办公室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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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9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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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218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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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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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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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209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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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崔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209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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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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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