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一、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言行文明,服务热情,态度和气,答疑耐心。
二、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三、对于不符合相关业务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充分告知所需资料和注意事项。
四、公开办事程序及收费标准,方便服务对象,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按照《评标专家申请函》关于组别和人数要求抽取专家。
六、交易场地预约申请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七、政府采购合同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八、网上信息发布申请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
九、工程建设项目在交易登记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十、《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手续办齐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出。
十一、从签收土地委托交易文件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编制好交易文件交委托人确认。
十二、土地交易结果公告在交易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上网。